哪些物品屬于第3類危險品?
哪些物品屬于第3類危險品?
- 作者:湖北江南專用特種汽車有限公司
- 發布時間:22-11-28
根據**GB6944—86《危險貨物及品名編寫》的規定,分類可有九項;易燃液體廂式運輸車是運輸3類危險品的專用車輛,易燃液體按照危險品分類都屬于第3類危險品。
易燃液體:凡在常溫下以液體狀態存在,遇火容易引起燃燒,其閃點在45°C以下的物質叫易燃物質。其特性有:蒸汽易燃易爆性,受熱膨脹性,易聚集靜電,高度的流動擴展性,與氧化性強酸及氧化劑作用,具有不同程度的毒性等。
在《化學品分類和危險性公示 通則》(GB13690-2009)中,易燃液體是指閃點不高于93℃的液體。易燃液體的燃燒是通過其揮發的蒸氣與空氣形成可燃混合物,達到一定的濃度后遇火源而實現的。
所謂閃點,即在規定條件下,可燃性液體加熱到它的蒸氣和空氣組成的混合氣體與火焰接觸時,能產生閃燃的**溫度。閃點是表示易燃液體燃爆危險性的一個重要指標,閃點越低,燃爆危險性越大。
按照閃點大小可分為三類:
1.低閃點液體 指閉杯試驗閃點<-18℃的液體
2.中閃點液體 指-18℃≤閉杯試驗閃點<23℃的液體
3.高閃點液體 指23℃≤閉杯試驗閃點≤61℃的液體
易燃液體是在常溫下極易著火燃燒的液態物質,如汽油、乙醇、苯等。這類物質大都是有機化合物,其中很多屬于石油化工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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