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器材運輸車輛管理制度
爆破器材運輸車輛管理制度
- 作者:湖北江南專用特種汽車有限公司
- 發布時間:22-11-14
爆破器材運輸車輛管理制度
一、運輸民用爆破器材的車輛必須是符合**規定的專用車輛。
二、爆破器材運輸車司機必須是經過培訓考核合格的具有駕駛資格的司機(并嚴格遵守駕駛員行車有關規定)。
三、運輸民用爆破器材的車輛必須有專人押運,押運人員必須是經培訓考試合格的人員擔任。
四、裝有民用爆破器材的車輛必須限速行駛。
五、裝有民用爆破器材的車輛不準在人中密集的場鎮等外停留。
六、裝有民用爆破器材的車輛不準搭乘任何人,司機、押運人員嚴禁帶煙火和在車上打手機。
七、車上裝的危險品種、數量應與運輸證一致。
八、車上貨物堆碼平整,不能高低懸殊。
九、貨物運輸手續齊全,嚴禁人貨混裝,不同性質產品混裝。
購車服務
服務承諾:產品銷售后一年或3萬公里免費維修,有故障均可到各地方維修服務站維修,超過一年,只收取配件費,價格低于市場價一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