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醫療廢物轉運車進行整改的通知
關于醫療廢物轉運車進行整改的通知
- 作者:湖北江南專用特種汽車有限公司
- 發布時間:22-06-02
7月23日,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了《關于醫療廢物轉運車進行整改的通知》,依據GB 12268-2012《危險貨物品名表》的要求,醫療廢物轉運車應屬于危險品運輸車輛,申報《公告》時應符合相應危險品運輸車輛的要求。
關于醫療廢物轉運車進行整改的通知
各有關車輛生產企業及檢測機構:
依據GB 12268-2012《危險貨物品名表》的要求,醫療廢物轉運車應屬于危險品運輸車輛,申報《公告》時應符合相應危險品運輸車輛的要求,包括:
1、安裝限速裝置,**車速不大于80km/h;
2、前輪裝備盤式制動器;
3、安裝子午線輪胎;
4、安裝帶有衛星定位功能的行駛記錄儀;
5、裝備ABS;
6、安裝符合GB 13392-2005《道路運輸危險貨物車輛標志》的標志燈和標志牌;
7、應在其它欄注明“運輸感染性物質,類項號6.2”等。
對于新申報的醫療廢物轉運車產品,應滿足相應技術要求,各檢測機構應按照相應標準要求進行檢驗和出具檢驗報告;對于已列入《公告》的產品(見附件),相關企業應按照上述技術要求進行自查,對于不符合相應要求的產品,應積極整改并申報產品的變更。
2018年10月1后,仍未整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的醫療廢物轉運車產品,我**將上報工業和信息化部,并要求企業停止相應產品的生產和銷售。
服務承諾:產品銷售后一年或3萬公里免費維修,有故障均可到各地方維修服務站維修,超過一年,只收取配件費,價格低于市場價一半。 |